楊丞琳喊冤沒搶林依晨廣告 自曝曾收小鬼情侶表

   據香港媒體報導,楊丞琳昨日拍攝手表廣告,她從林依晨(線上看影視作品)手中搶走代言寶座,據悉酬勞也是對方的5倍。兩人自2008年傳出不和后,一直在偶像劇市場競爭激烈,現在又爭奪廣告,顯得火藥味十足。楊丞琳卻大喊:“不知道前任代言人是林依晨,這樣好尷尬,沒有要跟好姐妹競爭的意思,只是做好自己本分。”對于被楊丞琳搶走代言寶座,林依晨經理人說廠商選藝人代言,每個階段都會有不同的考慮及策略,會平常心看待。

   想做機車代言人

  丞琳今年接下的廣告已高達12個,堪稱廣告代言天后。她說:“接下來最想代言的是機車,其實我很會騎機車,在《不良少花》劇中就騎著機車趴趴走,如果有可能,我還想騎機車趕通告,方便多了。”

   曾收小鬼情侶表

  昨日廠商送上一對價值百萬元臺幣的情侶表給她,日前周刊才爆她跟張孝全、王傳一的曖昧情,那另一只表會送給誰?丞琳斬釘截鐵地說:“他們都是哥哥,現階段只好自己輪流戴這對表。”她又自爆學生時代收過小鬼送的情侶表,她的表面只有分針、小鬼的只有時針,兩人一定要合體才知道時間;丞琳至今仍鐵定,這是自己收過最浪漫的禮物。

  釗成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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